锦瑟的个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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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2007/5/16 21:36:41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这几天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想到张爱玲的这段文字,一直很喜欢张爱玲的文字,从读书的时候就一直开始喜欢,我记得我最初接触的女性文学家第一个是三毛,那个时候我还在念初中,那本书的名字,现在还有点印象,好像是《走出撒哈拉》,第一次知道爱情,知道荷西,第一次为别人的爱情而流泪,后来知道了张爱玲,看了她的《倾城之恋》知道了她的喜宝,知道了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在那个少年不知愁之味的年纪我懂得了酸涩,看着别人的故事,憧憬着我未来的爱情......或许我是早熟的......
  再后来初中毕业后因为自己的倔强不肯念高中,选择了职业中专,那个时候课程很闲,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好像就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那个时候班上有个男生很喜欢看现代小说,从他那里我知道了卫慧,安妮宝贝,安顿等一批新时代的女写手,在这里我不知道改不改称她们为女作家,或许叫做女写手更能让我觉得合适写,她们的文章我几乎都看过,也曾经很深深的向往文中的生活,情感随着男女主角或喜或悲,那个时候上课在看下课也在看,为她们的文笔而疯狂,为女主角的绝望而绝望....呵呵,也好想谈恋爱。
  在我念初中的时候班上就已经有同学在谈恋爱了,还是我最好的一个好朋友,那个时候看他们恋爱很单纯,就是晚自习下课后男生送女生回家,当然旁边还跟着我们这些电灯泡,那个时候对那个朋友好嫉妒,又好羡慕,总是有男生给她递纸条,总是有男生送她回家,而那个时候的我又矮又胖,模样还算可爱的,只是没有男生喜欢我这型的,最后都成了兄弟,呵呵,现在想想就觉得好笑,在我念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可是那个时候的我们可没有现在的孩子那么胆大,我们什么都不敢说,只敢在一张小纸片上写上我喜欢XXX,然后把那张纸片藏在我自己的床垫下,那个时候的家长和老师都很害怕我们早恋也把学生像防贼一样的提防,结果因为这些感情分散学习,成绩下降,忘了是因为什么事情,爸爸很生气,去翻我的床垫很不幸翻出这张纸片,结果爸爸妈妈就象世界末日一样把我严刑逼供,硬是问我有没有什么问题没交代的,我还真是可怜,更郁闷的是根本就什么都没有,只是自己的暗恋而已.....55555,现在想起就是冤枉,多年以后,呵呵,也就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坐火车去看我的亲爱的,结果在火车上遇到了这个男生,大家很惊讶,聊的很开心,下车后一起吃早饭,结果刚吃完男朋友就来接我,正好我们要走,男朋友很郁闷的说干嘛看到他就走,我狂晕!呵呵,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们根本就不懂的爱,甚至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是一种蒙胧的好感,年少的轻狂......
    念中专的时候又被班上一个男生迷住了,觉得那个男生好会说话,很会哄女孩子开心,现在想起来觉得这个男生好狡猾,就会骗对她有好感的女孩请他吃饭,借钱给他......这一段暗恋时间有点久,大概两年吧,后来大家中专毕业了,偶然一次在网上遇到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告诉他,自己以前喜欢过他,而他那边则回答,他知道,他的下一句话让我释然,他说,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轻,都不知道爱... 呵呵,是啊,那个时候我们还年轻,于是觉得心里的一切都放下了,他也不过就是这么普通,接着大家就断了联系。
  确切说我第一次真正恋爱是在我快19岁的时候,那个时候稍微减肥成功了一点点,也稍微会打扮了一点点,在大街上遇到了他,也就是我现在的男朋友,那天天在下小雨,因为无聊,帮同学在街上卖即开型福利彩票,那时我的身份是卖彩票的,而他是买彩票的,其实他并不算帅,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就脸红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见钟情,刚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猜想过他的无数种职业就是没猜到他真实的职业,我还记得第一次在街上看到他后,那晚我回去很兴奋的对我的好朋友说我爱上了一个男人,可是就是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他的姓名,好友笑我神经,第二天开始我就好期待再次看到他,结果有好几天都没看到他,忘了是第三天还是第四天在我快失望的时候,他又到我这里来买彩票,我们开始了第一次对话,他说“我昨天在网吧上网看到你了”我下意识的说不会哦,接着告诉了他我的QQ号码,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等待他加我的QQ,如果说一段爱情里谁先动心那谁就已经输了,那么很不幸的,我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输了.....呵呵。半个月后,在等到黄花菜都凉了以后他终于加我Q了,慢慢的开始了接触,开始知道了他的职业,开始了知道他的姓名,慢慢的越陷越深,曾经我和他都以为我们最多一个月就不会联系了,开始放下的是好玩的心和一点点喜欢,慢慢的就放下了许多许多的爱了,这样就过了4年.......
  在这4年中,我换了很多职业,做质检员,做导游,然后就继续念大学,再到大学毕业后做老师,然后又辞职去上海做了经理助理,接着在回来做行政文员,最后转了一圈后再次回到学校继续我的教育事业,很想大喊一声“我胡汗三”又回来了,可惜怕别人说我是疯子,回到学校,学生很开心,我也很开心,几个月后再次站在我爱的讲台上,我手脚发软,舌头打结,不知道该说什么,结果我的一个学生告诉我在我上篇文章留言的人是他的时候接着开始讲内容,我大汗泠泠的赶快制止,然后脸红....
  或许是因为自己曾经也是一名中专生所以现在面对我的学生,我经常在他们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当他们犯错的时候我不想大声的责骂他们,因为我也曾经年轻过,因为我也曾经让我的老师大喊头痛,在我的眼里没有什么坏学生和差等生,在我看来他们都是可爱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闪光点,而我作为一个老师要做的不是去抓他们的缺点,而是善于去发现他们的闪光点,给他们信心,给他们鼓励......
  我是个直性子的人,不开心我会哭,会闹,开心,我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幸福,来分享我的快乐,或许在某些时候在某些人看来我不适合做老师,因为我太善良,这句话是我的一个学生对我说的,只是我想说,我不知道怎么才算一个好老师,但是我会尽力去做好我想做的一切,给他们关心和爱.......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红玫瑰和白玫瑰这两个角色,因为人的贪欲是无穷的,是不会满足的,只是要懂得怎样的心态去对待这样的事情,或许在男人身上这样的问题会显得突出写,呵呵,没关系,人无完人,只要这个人懂得调整自己的心态懂得不会让这些事情来影响正常的生活那就够了,因为毕竟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我一直在听着光良的〈约定〉一遍又一遍的反复听着,为歌曲开头光良的独白而感动:       
  有人说,时间可以让人忘记一些事,甚至是一些我们不想忘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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